今天知曉了一件讓我感覺不好受的事情。
兩年前,我們去一個縣城拍攝,因為片子最後是在央視播放,所以當地給我們配了一台央視的小巴車供我們出行使用。
一天早上我們在縣府集合準備出發拍攝,有兩個人一直在我們的車附近轉悠,越來越靠近,他們大概是當地的農民。
最後其中一個以嘗試的口吻問了我們是不是電視台來曝光的。我們說不是。
這種事情其實我見過不少次,你手上拿個像樣點的設備,老百姓們通常都會以為你是電視台的。雖然我們車子上有央視的標誌,但其實我們都不是電視台的,車上也沒有一個擁有記者證的,按理說,不能做採訪。
那個農民一直在車窗前跟我們訴說著什麼,還一直問我們要《焦點訪談》節目的電話。在跟她說明我們不是記者的情況后,車上的人已經沒有人再去回應這位農民了,可她還是在一直說著。看著這個畫面,我有點於心不忍,我想我們都有求人的時候,雖然我們不是記者,可是可以盡力的幫你聯繫到記者。於是搜索了下《焦點訪談》欄目組的電話并告訴了她。
此時,當地管事的人也嫌我“管太多”,於是發動了車子,遠離了他們。
兩年後,我偶然得知,就在我們走後不久,這兩個農民在縣府門前喝農藥自殺,死了。
得知這個消息后我突然覺得有些難受,雖然我和他們素不相識,雖然我們并沒有採訪的權力。但不可否認我們在當時就是他們的“最後一線希望”了,或許當時如果我能下車與他們聊聊,情況就會不一樣呢?我們把車子開走時,也把別人的一線希望給留下了。
他們是冷死的。
罪過!
文章评论
最近一段时间重新认识一下这尊严这话。觉得 ,有价值就有尊严
总有爱莫能助的时候,就像你文中说的,你已经提供栏目组的电话了。
你能做的,也无非是如此了。
@Betty 就是觉得很遗憾啊,哎~
不是告诉了他焦点访谈的电话了吗?他们才是直接凶手吧。
不好受可以,愧疚大可不必。不是你的错。
@大致 是,要论对错也轮不到我们,就是觉得遗憾。